据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新华社于3月13日受权全文播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一规划纲要。
纲要共计18篇,在第一篇“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第三章“主要目标”中明确提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7年。
在第三篇“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中,规划纲要提出,统筹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
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打造一流学术环境,使其成为基础研究主力军和人才培养主阵地。优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对外专业交流合作的管理机制,鼓励企业结合产业发展需求,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科研攻关。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推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加快科技成果的高效转化与应用。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 “先使用后付费” 的方式,将科技创新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促进科技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的良性互动。建立健全一体推进的协调机制,完善教育科技人才战略统筹实施机制,推动战略目标有机衔接、战略任务一体部署、政策措施协调发力、资源要素统筹配置,实现教育科技人才平台基地的协同布局,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教育中心、科学中心、人才中心。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教育科技人才统筹管理机制。
协同推进创新型人才培养,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开展协同育人,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结合优势学科发展和战略急需,适度扩大 “双一流” 建设范围,新建若干所新型研究型大学。健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超常规布局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新兴领域的急需学科专业,深入实施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突破计划。强化科研机构、创新平台、企业、科技计划的人才集聚与培养功能,将招生指标向重大科技任务承担单位倾斜。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青少年科学素养、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强化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的协同发展,完善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和战略急需领域的本硕博衔接培养体系。
在第七篇“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中,规划纲要提出,拓展与共建国家在文化、教育、考古、体育等领域的人文交流渠道,高质量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在第十篇“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中,规划纲要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用好红色资源,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创新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
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在第十一篇 “完善人口发展战略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中,规划纲要提出,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多渠道扩大托育服务资源供给。强化公办托位供给,支持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鼓励幼儿园招收 2—3 岁幼儿。严格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发挥社区家长学校等平台的作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纲要第三十八章以专章形式提出,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加强 “大思政课” 建设,完善课程教材体系,全面落实新时代高校思政课课程方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创新实践育人形式,建设大学生社会实践专门课程,建立中小学校国情研学制度,推动思政课堂与社会课堂的有效融合。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开展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劳动习惯养成计划,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完善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和质量提升行动。弘扬教育家精神,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待遇保障,实施教师教育能力提升工程,培养造就高水平教师队伍。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建立差异化管理和评价机制,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加强基础教育资源的跨学段动态调整和余缺调配,重点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校长、教师在区域内的统筹调配与交流轮岗,有序推进小班化教学,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提高公办幼儿园学位占比,推动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提高到 95%。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资源,深入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计划,实现高中阶段教育完成率达到 88%。稳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探索延长义务教育年限。有序推进中考改革,扩大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比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均衡派位招生试点。统筹推进 “双减” 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健全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
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按照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等基本办学定位,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以理工农医类专业为重点,有序扩大优质本科教育招生规模和研究生培养规模,推动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65%,稳步提高本科招生比例和研究生教育层次在高等教育在校生中的占比。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高工程硕博士培养比重。多渠道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加大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力度,建强应用型本科高校。新增高等教育资源适度向人口大省和中西部地区倾斜,研究适时调整本科生人均教育经费标准,持续改善学生宿舍等基本办学条件。扩大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鼓励国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来华合作办学,加强 “留学中国” 品牌建设和能力提升。深入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优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完善国家开放大学体系。
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能力,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吸引力。优化与区域发展相协调、与产业布局相衔接的职业教育布局,推动专业设置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需求。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办好少而精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学校,支持中高职一体化发展。建设一批高水平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推动职业教育本科与专业学位教育融合贯通。实行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学校。
在第十二篇 “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中,规划纲要提出,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规模。 制定实施儿童伤害防控行动计划,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和治理,有效防治学生欺凌行为。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拓展网络育人空间和阵地。
在第十七篇 “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 推进祖国统一” 中,规划纲要提出,推进澳琴国际教育(大学)城建设,支持澳门高校在横琴延伸办学。 深化两岸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两岸社会保障、公共资源共享。

